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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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36岁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同时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不恶意造谣、公民上网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
6月9日上午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男,
对此,经批评教育,该贴发出后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
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主动写下保证书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